7月21日上午,区档案局局长张志元一行3人组成检查组就档案行政执法落实情况到周口店遗址检查。遗址管理处常务副主任董翠平及相关人员接待并接受检查。 在遗址二楼会议室,常务副主任董翠平就遗址管理处市院共建以来档案建设情况进行了介绍。随后检查组按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对遗址文书、会计、科技、实物、声像、电子档案进行了逐项检查。经过检查,遗址管理处获得了区档案局颁发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合格证。 市院共建以来,遗址管理处档案工作从无到有,从简到精,建立了文书、科技、基建、会计、声像、实物等多门类载体档案2097件(其中永久197件,长期165件,短期1735件),科技档案26件,基建档案17件,会计档案72件,实物档案114件,光盘档案5册,照片档案14册,录像带8盘。并于2004年通过市二级综合档案室验收。根据国家文物局对文物档案的管理要求,建立文物四有档案,分为主卷、副卷、备考卷案卷,立卷68卷,收集、测绘图纸42张,电子光盘60张,照片359张。2005年被国家文物局评为“全国优秀文物档案单位”。  |